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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
发布时间: 2015-07-16 【字体: 来源: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事项名称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
收    费 网上受理
事项属性 审批事项名称
审批性质 公共服务
审批时限 承诺件
审批方式 单位办结
法定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材料预审 0个工作日
审批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
实施主体 业务大厅
办理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184号业务大厅
备    注 威远、资中、隆昌三县业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
审批条件
审批条件 1、偿还自住住房贷款
2、首次提取需还款12个月以上
应交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类型 种类
1 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》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2 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3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,应包括借款人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4 贷款银行出具的,最近12个月已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(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)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5 如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,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6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许可依据
序号 文件标题 涉及条款 发布时间 文件类型
1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四条 第二款 2009-06-22 其他
2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七条 2009-06-22 其他
3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十二条 2009-06-22 其他
4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十三条 2009-06-22 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