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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存人死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
发布时间: 2015-07-16 【字体: 来源: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事项名称 缴存人死亡后提取住房公积金
收    费 网上受理
事项属性 审批事项名称
审批性质 公共服务
审批时限 承诺件
审批方式 单位办结
法定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材料预审 0个工作日
审批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
实施主体 业务大厅
办理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184号业务大厅
备    注 威远、隆昌、资中三县业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
审批条件
审批条件 缴存人死亡
应交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 类型 种类
1 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》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2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3 存人的死亡证明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4 支取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法律文书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5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必须的其他材料 纸质 自然人 示范文本
许可依据
序号 文件标题 涉及条款 发布时间 文件类型
1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四条 第九款 2009-06-22 其他
2 《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 第十一条 2009-06-22 其他